为方便工商学院学生交纳学费,现将2013-2014 学年交费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交纳方式 工商银行网点代收、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交费。 二、交纳程序 1. 工商银行营业网点代收程序 选择工商银行营业网点交纳学费的学生,请按交费代码 8024 、收费号(学生本人学号)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务必于 2013年8月31日前,到河北省范围内的工商银行营业网点足额交纳学费,并妥善保存代收学费凭证。 2.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交费程序 选择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交纳学费的学生,务必于2013年8月31日前足额交纳学费,严格按交费流程操作。网上银行交纳学费流程详见附件。 三、收费标准 10000 元/年 四、学籍管理 2013-2014 学年第一学期开学1周内,财务处将已交费学生信息转工商学院,按规定进行学籍管理。 五、特别提示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汇款时,请注意以下几点:
1.助学贷款汇款账户:
户 名: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 账 号:0409002009300015026 行 号:102134009555 2.办理汇款时请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:学生学号,姓名,专业。
六、其他事宜 1. 如有问题,请咨询工商银行保定红星支行,电话0312-5030739或 0312-5063430。 2. 请各学部指定专人,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,确保学生及时足额交纳学费,顺利完成本学年的学籍注册。
工商学院 财务处 2013年 6 月 20 日 |